学前教育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?
2024-04-25 来源:金宝搏188入口
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(含专科)的毕业生(及肄业生、退学生)报考自考,根据有关规定,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。那学前教育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?
学前教育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?
1、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、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。
2、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,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,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。
3、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,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,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。
4、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,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,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、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。
5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、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,报考自学考试本、专科专业的,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,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。
6、取得外语等级证书,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,或“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”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,可以免考相关的英语课程。
7、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“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”合格证书者,可以免考相关的计算机课程。
8、普通高校毕业生,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,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。
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
(1)考生登录系统,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,向县(区)考办提交准考证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,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,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(2)县(区)考办收集考生材料,打印《办理免考手续凭证》交考生,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。
(3)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,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原件交县(区)考办退回考生;打印《免考审核表》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。
(4)省考办审核后,不返回书面结果,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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